台灣大眾交通運輸「寵物推車」相關規定:高鐵、台鐵、捷運、客運、公車

公車

寵物攜帶規定

僅允許裝於寵物箱或小容器內,且包裝完固,動物頭、尾及四肢不得露出、無糞便、液體外漏之虞,體積不得超過長55 cm、寬45 cm、高40 cm,1 人1 件,放置於身邊妥慎照顧,不得放座位、行李架或通道上​。

 

寵物推車規定

無專規定,建議先將推車折疊並裝入符合容器尺寸的運輸籠再攜帶,以免被拒載。

 

障礙犬例外

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等執行公務或陪同視障旅客時,不受上述容器限制。

 

捷運

台北捷運

中小型寵物推車

長、寬、高總和≤175 cm,可任意時段、站點進出,不須購票。

 

大型寵物推車

總和176–220 cm,僅於假日全日與平日10:00–16:00及22:00–末班車期間可搭乘;需於客服處購買80 元「攜帶寵物車單程票」,並由服務人員引導經公務門進出,且僅能停放於第一或最後一節車廂​。

 

桃園捷運

寵物推車規定

不受尺寸限制,只要寵物頭、尾、四肢不外露、包裝完整,即可與主人一同進出各站,無須另行購票。

 

其他容器

寵物箱、籠、袋等須符合單件長度≤165 cm、長+寬+高≤220 cm,每人僅限攜帶1件;過程中須放置於身邊妥善照顧,不佔用座位或通道​。

 

台中捷運

寵物推車規定

依照隨身行李標準管理,必須摺疊或尺寸設計符合單件長度≤165 cm、長+寬+高≤220 cm;頭、尾、四肢不得外露、包裝完固,無額外票價與時段限制,可於綠線全線車廂搭乘​。

 

寵物箱/籠/袋

同上尺寸限制,放置於身旁或座位下,不得佔用他人空間。

 

高雄捷運

寵物推車規定

完全排除尺寸限制,只要寵物置於推車內且包裝完整,即可免費進出任一站,無時段、站點或購票限制。

 

其他容器規定

寵物箱、袋、籠須符合單件長度≤165 cm、長+寬+高≤220 cm;寵物的頭、尾、四肢不得外露,且須放置於身邊妥善照顧,不得影響其他旅客​。

*建議:出發前仍應至各捷運公司官網或站內公告處確認最新規定,以免因臨時調整而影響行程。

 

台鐵

寵物籠規定

貓、狗、兔、魚蝦、龜、小型寵物鳥及鼠類等,均須裝入長55 cm、寬45 cm、高38 cm以下之寵物箱或袋內(不含輪子及推車桿),包裝完整後放置於座位下免費攜帶。

 

寵物推車規定

若寵物推車經折疊收納後符合隨身行李標準(單件最長150 cm,長+寬+高總和≤220 cm),即可當作隨身行李攜帶免收費​。

 

高鐵

運輸籠規定

同台鐵,55×45×38 cm,且寵物全程必須留在籠內,不得抱出​。

 

寵物推車規定

折疊後的寵物推車本體長+寬+高總和≤220 cm、重量≤40 kg,可置於車廂行李區;若超規,須購買全票並將籠子放在自購座位前方​。

 

客運

法規依據:依交通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59條及其細則,旅客攜帶小動物須自備籠、簍或網盛裝,並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不得放置於座位、行李架或通道;每位購票旅客限帶1件,得比照半票價格收費​。

 

各家客運業者尺寸與收費

  • 國光客運:運輸籠30×30×30 cm,半票收費
  • 統聯客運:運輸籠30×30×46 cm,100 元寵物票(低於則以半票計)
  • 和欣客運:容器45×36×45 cm,須提早告知並乘駕駛座旁
  • 阿羅哈客運:運輸籠47×31×29 cm,另有「寵物專車」可帶中大型犬籠(47×67×51 cm);無籠者可於車站現購。

 

*參考資料來源:《臺北市公共運輸處》《高鐵乘車須知》《台鐵旅客運送契約隨身行李(寵物)規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