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旺來寵物生活館會員移轉至萬達寵物會員公告】

發布時間:2021 年 2 月 23 日

會員移轉通知

親愛的會員 您好
汪旺來寵物生活館-嘉義仁愛店及吳鳳店預定在民國110年3月1日正式轉移到萬達寵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達公司」)旗下,原經營團隊也繼續為大家服務。我們非常重視您個人資料安全與權益,在此向您告知:如您對萬達公司取得、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疑慮,歡迎與我們聯繫。希望您能夠給予我們繼續提供服務的機會。

正式通知

謹通知汪旺來寵物生活館-嘉義仁愛店及吳鳳店預定在民國110年3月1日起由萬達公司繼續為您服務。

您與「旺旺來寵物生活館」、「來旺旺寵物用品有限公司」間的契約關係,以及您曾提供予「旺旺來寵物生活館」、「來旺旺寵物用品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的姓名、電話、地址或其他相關個人資料,即日起移轉至萬達公司,您的個人資料也隨之移轉到萬達公司的伺服器保存。

 

我們特此通知您,萬達公司將繼續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並可能提供予萬達公司合作夥伴,以便為您提供即時最新優惠訊息。寵物公園相關會員權益請參照萬達公司官網。

若您不同意您的個人資料移轉由萬達公司繼續使用,可隨時以下列方式通知我們,我們將於收到您的通知後立即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您可以查詢、閱覽、更正、請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並隨時以下列方式通知我們:

1.至https://reurl.cc/WEGvqL填寫意見反映表單,「問題類別」請選擇「會員權益會員問題」並於「意見簡述」註明「汪旺來寵物生活館個人資料處理」,列明您在汪旺來寵物生活館申請會員時,使用之姓名與電話。

2.發送傳真至02-25428882,客服部收,主旨註明:「汪旺來寵物生活館個人資料處理」,並於信件中列明您在汪旺來寵物生活館各分店申請會員時使用之姓名與電話。

萬達寵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謹啟

2021年 3月

個人資料蒐集應告知事項

歡迎您加入萬達寵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寵物公園、寵物特攻隊、貓狗隊長、凱朵寵物會員,我們非常重視您個人資料的保護,為提供您安心的消費環境,本公司對於客戶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保護均依據我國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特定目的及相關法令告知會員「個人資料蒐集應告知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

一、何謂個人資料蒐集告知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經由各項服務所取得您的個人資料時,需依法向您踐行告知義務,使您知悉本服務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方式等內容,並於同意後方能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服務。

二、蒐集之目的
依據法務部頒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及保有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列示如下:

•○四○ 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
•○五八 社會服務或社會工作
•○六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六七 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八一 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
•○九○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九一 消費者保護
•○九八 商業與技術資訊
•一一一 票券業務
•一二四 鄉鎮市調解
•一二七 募款(包含公益勸募)
•一二九 會計與相關服務
•一三五 資(通)訊服務
•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一三七 資通安全與管理
•一四八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一五二 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一五七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一七三 其他公務機關對目的事業之監督管理
•一七六 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蒐集方式將透過加入會員、線上訂購、線上留言、來信客服信箱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一八一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公司或本服務將蒐集您的個人資料計有:
•C○○一 辨識個人者(姓名、電子郵件地址、行動電話、商品或發票寄送地址、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含間接辨識之IP網路位置、GPS定位地址、Cookie)
•C○○二 辨識財務者(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號碼等)
•C○三六 生活格調(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之細節、個人之消費模式等)
•C○九三 財務交易(收付金額、支付方式、往來紀錄等)
•C一○二 約定或契約(關於交易、商業、法律或其他契約、代理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地區: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我們僅會基於您授權的範圍,於本業務及各項個資蒐集目的存續期間及服務所能到達地區內,依照特定目的明定內容使用必要的使用者資料。
2、對象、方式:
(1) 當您在本服務登錄個人資料以進行相關交易、瀏覽本服務時,我們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作為商品或服務預約、金融交易及信用卡授權、使用者管理與客服服務、行銷(含抽獎活動及以電子、書面、電話、電信、網際網路及其他方式於蒐集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並利用消費者個資進行合作廠商商品之宣傳行銷)、公益勸募、市場調查、消費者消費習慣調查及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業務的經營需要,或觀察您瀏覽行為的特徵、蒐集消費記錄,進行使用者分群與瀏覽模式分析,提供專屬您的個人化服務,並將資料提供給本公司所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事務之第三人(例如:合作店家/廠商、信用卡收單銀行、付款信用卡發卡銀行、公益勸募團體等),依照前述服務目的明定內容使用或揭露客戶基本資料、帳務資料或其他資料。除非另有法令規範,或另行取得您的同意,否則我們不會向前述以外之第三人揭露您個人資料。

(2) 合法提供資料情形
您同意如經本公司判斷有下列的情況者,本公司可查看或提供您的個人資料給法院、主管機關、或提出適當證明主張其權利受侵害的第三人:

因處理消費爭議或法律另有規定:檢警調查、訴訟、傳票、法院命令、或依司法行政機關的命令,作出回應、取得或行使法律權利,或對訴訟上之請求提出防禦。依法有必要分享您的個人資料時,將於要求資料機關以正式公文,敘明理由後方提供之。
· 為執行本公司條款的需要、或維護本服務或本服務的正常運作與安全、對本公司條款的違反,或為了對上述情形採取應對措施。
· 為了調查和防止非法活動、涉嫌詐欺、對人身安全有潛在威脅的狀況。
· 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五、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您可以檢具身份證明資料等文件,向本公司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但多次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公司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每件NT50元。如因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為本公司執行業務所必須者、爭議帳戶或其行為將影響第三人者,本公司得不依申請為之。
2、惟當您要求刪除個人資料時,需經核對資料後由本人填寫【當事人權利行使單】,本公司將先凍結遮蔽該資料與其歷史訂單紀錄,並禁止本公司員工對該資料進行因行銷目的之蒐集、處理、利用,並於「法令規定之保存期間屆滿」後進行刪除。
六、拒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之影響
您如果拒絕或提供不正確之個人資料給本服務,特別是手機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信用卡資料,將可能無法使用或影響到本服務對您服務的權益,如:商品或服務寄送、本公司相關優惠、商品資訊及購買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