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權益 & 點數說明規範】

發布時間:2023 年 7 月 4 日
  1. 會員本人請於門市現場結帳時,出示會員卡條碼以利累積點數,未主動出示條碼視同放棄贈送點數。
  2. 單筆訂單金額,每滿新台幣(以下同)100元(指定商品除外),即贈送3點,未滿100元則不贈送,不同筆訂單日期及不同配送方式之訂單,其消費金額均無法合併計算。
  3. 使用折價券或儲值消費金額恕不列入消費滿額贈點數之計算。
    (例如:訂單金額800元,使用優惠券50元,實際付款金額750元,則當次累積點數21點)。
  4. 點數請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點數使用效期,依照當期發放公告規則為主。實際回饋之點數以本公司系統紀錄為準。
  5. 點數可適用於:寵物公園實體門市、寵速配、寵日配。折抵方式:會員點數每10點,即可折抵消費金額1元,以此類推,未滿10點則無法進行折抵;最多折抵當筆消費使用折扣後金額的50%為上限。實際扣除金額依當下系統計算為準
  6. 點數將於訂單付款完成後1-10個工作日回饋至消費者消費之會員帳戶,點數不可轉讓。
  7. 消費集點活動限於全台之寵物公園、凱朵寵物、貓狗隊長、寵物特攻隊等實體門市與寵日配、寵速配。第三方外送平台(Uber Eats、foodpanda等…)及其他網路通路無法參與本集點活動。
  8. 退貨時將扣回因該筆消費回饋之點數。(如消費350元商品,當次累積點數9點,退貨須扣回點數9點)。活動贈品或滿額贈品等相關贈送之商品,則須一併退回。
  9. 消費回饋之點數,可進行點數折抵現金或各檔期集點活動方案,憑指定點數兌換商品或加購商品,限於實體通路進行兌換及加購,品項數量依各門市現場庫存為主。
  10. 凡任一筆實體門市/美容消費、寵日配/寵速配訂單成立後,如需取消訂單(拒收或退貨等),該筆消費已使用的點數(ex:點數換購、折抵現金)將不予歸還亦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商品。
  11. 如您為未滿20歲之人,使用本服務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當您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了解活動規範,並同意接受本服務之各項內容條款。
  12. 系統故障時,本公司有權停止點數累積及使用之相關功能,所有資料以本公司系統紀錄為準。
  13. 本公司不定期推出點數優惠,詳情依官網、門市、DM、行動應用程式公告為主。
  14. 於本行動應用程式服務中之廣告宣傳內容,文字與圖片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如與實體門市提供之內容有不符時,以實體門市現場為準。
  15. 點數之贈送、使用規則、活動辦法等,將由本公司保留修改、終止、暫停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