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單位設置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於112年6月15日經董事會通過委任本公司執行副總為公司治理主管,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之規劃,並配置適當人數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及投資人關係相關業務等。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 其他依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112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 規劃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會議時程、擬訂會議議程並協助主席依法召集會議,於時限內分送會議資料及議事錄。
  2. 於各次董事會會後負責檢覈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訊息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
  4. 協助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5. 依法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宜。
  6. 不定期更新公司網站資訊,俾使投資人了解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以維護股東權益。